北投割喉案發生後,兩家媒體(自由時報、聯合報)分別刊出了一則關於「警方調查發現兇嫌臉書沒人按讚」的新聞,並藉此認定兇嫌個性孤僻,沒有朋友,我覺得這樣的報導存在一些問題,也同時反映了某些當代社會面對網路的陌生。
第一個問題是:臉書貼文沒有人按讚,就足以判定一個人沒有社交生活嗎?
如果你有幾個臉書貼文很少人按讚的朋友,就會知道如此判定的荒謬,這樣的現象可能有很多原因,比如他根本不把臉書當成經營社群的工具,而是用來接收遊戲資訊或粉絲團的訊息,因此沒有加太多好友,如果要做出原本的結論,會需要更多跡象來支持。
自由時報的報導同時指出:「龔嫌從小內向孤僻,不善交談,喜歡在家打電動格鬥遊戲,小時候和班上同學的話題多圍繞在電玩上,只有打電動時,龔嫌臉上才會出現在學校沒有的自信。」在近期的兇殺案中,媒體常會報導兇嫌有玩電玩(尤其是暴力電玩)的習慣,企圖證明電玩讓他們分不清虛擬及現實,並且產生暴力傾向。
通常我不只是把這當成時代問題,更把它當成邏輯問題在看,比如這篇文章提到,不少研究統計,具自閉和過動特質的小孩(自閉也可能過動)比一般小孩更為喜歡螢幕、包括喜歡玩電動,所以包括同理心降低、反社交、容易沉迷等等,在他們身上顯現得更加嚴重。
然而後續的研究指出,自閉與過動可能只是特殊的性格傾向,而這些人恰恰偏好特定的娛樂媒體,比如電玩遊戲不強迫社交、可預測性、可控性等特質與他們的特質正好符合,回過頭來看,真的是由電玩導致暴力傾向嗎?還是其實有一群人面臨自己無法解決的問題,也沒辦法得到社群的支持,透過遊戲尋求認同未果,最終導致暴力傾向的爆發?
就像朱家安說的:「與其說年輕人是新生代,不如說面對網路的所有人都是新生代。」隨著網路的普及,我們可能需要用更嚴謹的思維來面對這波變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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